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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陈村镇关于2023年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

来源:网络 作者:网友上传 时间:04-29 手机版

陈村镇关于2023年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

尊敬的各位市民:

为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现呼吁市民朋友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合理安排,绿色出行。清明节当天(4月5日),为方便市民前往静安院拜祭,陈村镇设置1条临时免费公交接驳专线,线路从顺联机械城-地铁陈村北站-陈村静安院,行经环镇东路直达静安院,运营时间从4月5日7:00时至17:30时,每5-10分钟一班。355、356、357路公交线路在清明期间照常运行。市民可以乘坐公交车前往顺联机械城后换乘清明免费接驳专线直达静安院。乘坐公交车前往静安院的群众,可乘坐357路公交车在勒竹公园站点下车后步行至静安院,也可乘坐355、356路公交线路在新墟市场、新苑西路、吴家围中路、赤花新村站点下车后步行至静安院。请大家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轻静安院周边道路交通压力。

图源:绿色陈村

二、注意交通,平安祭扫。清明节当天(4月5日),交警部门将对前往静安院的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请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根据有关安排,静安院内停车场在4月5日、8日、9日、15日、16日、22日、23日暂停开放,车辆统一停放在静安院北门与东门对面的临时停车场。进入静安院路段的机动车辆实行单向行驶,先从陈勒路进入机耕路,再经码头路驶入临时停车场。离开静安院北门对面临时停车场的机动车辆经码头路、太盛路、华泰路、陈勒路驶出。离开静安院东门对面临时停车场的机动车辆经华泰路、泰康路、陈勒路驶出。希望您正确选择行驶路线,避开高峰时段(高峰时段为上午10时至下午16时)。

图源:绿色陈村

三、预约错峰无烟祭扫。4月5日、8日、9日共三天静安院实施预约祭扫,佛山市将于3月29日在佛山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佛山民政”等平台上线预约系统。到静安院祭扫时,请各位市民文明拜祭,保持院内清洁,爱护院内公共设施;注意防火和人身安全,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4月5日至4月30日禁止任何人在静安院以及周边范围燃烧鞭炮,焚烧香烛、冥币纸钱、纸扎物等丧葬祭祀用品。清明期间,西淋山将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任何人上山及在周边拜祭。

四、移风易俗,鲜花祭扫。4月5日、8日、9日、16日,陈村慈善会将在静安院举办鲜花义卖活动,所筹善款全部用于陈村镇慈善事业。希望市民尽量购买鲜花祭祖,既表孝心,又做善事,一举两得。

陈村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清明节的文明祭扫通知范文



清明节文明祭扫通知一


清明节将至,即将进入祭扫活动的高峰期。为防治大气污染,维护城市良好形象,保护市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清明节期间文明环保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道路路口等公共场所开展焚烧纸钱、烧香化烛、燃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


二、倡导广大市民群众移风易俗,采取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减少祭扫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火灾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党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青年志愿者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烧纸、丝带寄哀思、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环保祭扫,引导市民群众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环境。


三、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对本辖区文明环保祭扫工作负总责,要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巡查、执法工作,并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防止不文明祭扫行为发生。


四、市、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祭扫活动的管理和服务,会同工商部门加强对各类丧葬用品生产、批发、零售业户的宣传和巡查,禁止其制作、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部门要加强对市区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纸钱,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等行为的巡查和整治,及时清除祭扫纸灰;公安部门要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群众祭扫引发的各类案件。


五、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焚烧纸钱的,由*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的,由*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锡箔、冥钞、纸钱、纸扎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六、市政府将对全市文明环保祭扫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屡查屡犯、造成重大影响的地方和部门责任人予以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



清明节文明祭扫通知二


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扫墓俗称上坟,祭祀死者的一种活动。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大多都是在清明节扫墓。按照旧的习俗,扫墓时,人们要携带酒食果品、纸钱等物品到墓地,将食物供祭在亲人墓前,再将纸钱焚化,为坟墓培上新土,折几枝嫩绿的新枝插在坟上,然后叩头行礼祭拜,最后吃掉酒食回家。至今,清明节祭拜祖先,悼念已逝亲人的习俗仍很盛行。随着时代发展和文明进步,清明祭扫方式也在逐步向采取网络祭扫、鲜花祭扫、颂读祭文、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组织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殡葬文化,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方向发展。清明节的习俗是丰富有趣的。清明节,又叫踏青节,按阳历来说,它是在每年的4月4日至6日之间,正是春光明媚草木吐绿的时节,也正是人们春游(古代叫踏青)的好时候,所以古人有清明踏青,并开展荡秋千、蹴鞠、打马球、插柳等一系列风俗体育活动。


为落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做好20**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什刹海街道自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在辖区内开展以“节地生态安葬、平安文明祭扫”主题宣传月活动。以平安清明为目标,全面加强祭扫安全管理。紧紧围绕“节地生态安葬,平安文明祭扫”为主题,全力做好群众文明祭扫宣传工作,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清明节。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顺利开展,什刹海街道成立了以民政科主管主任为组长、民政科科长为副组长的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并由街道民政科、社区办、综治办、*科、宣传部、景区管理处及25个社区居委会为成员,每位成员分工明确。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相关部门和社区要围绕主题活动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社区要设立现场宣传咨询站,为群众解答殡葬改革新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树葬、海撒,利用多样化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展示殡葬改革的成果。


2党员带头,文明祭扫:


要积极宣传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在推动殡葬改革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做好文明祭扫新风尚、新动向的宣传引导作用。积极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成果和惠民便民政策,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新方式。


3突出安全,落实责任:


各部门和社区要加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特别是加大在社区内防火巡查力度,排除祭扫火灾隐患,严禁在居民区内使用明火、烧纸、焚香和燃放鞭炮。同时协助民政部门开展殡葬专项执法活动,加大对殡葬服务网点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力度。


4及时总结,上报信息:


各相关部门和社区要在4月10日前完成清明节宣传活动,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于4月10日前将活动信息及相关照片报送民政科。



   清明节文明祭扫通知三


为做好20**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管理,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祭扫环境,现将20**年清明节祭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觉加强安全防范,开展文明祭扫活动。清明节是我国一项传统节日,广大市民要倡导新风尚,增强安全意识,开展文明祭扫活动。要采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扫方式,自觉抵制陈规陋习,杜绝烧纸、焚香、燃放*等现象,防止造成人身伤害及火灾隐患。在祭扫场所内,市民按照标牌指示和工作人员引导,有序开展祭扫活动,自觉维护祭扫场所秩序。


二、做好祭扫出行安排,确保交通秩序井然。3月25日—4月5日将是清明祭扫高峰期,祭扫人员最为集中,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3时为高峰时段。因此,建议广大市民主动避开祭扫高峰,错时祭扫,以免造成交通拥挤,尽量选择公交出行方式。


三、公交线路时间及安排


1、前往城东新区东台陵园祭扫的市民可乘坐8路、10路、18路公交车至和平站点,具体安排如下:


8路(新204国道东台服务区—四灶社区):早6:50-晚17:20,双向对开,班次间隔时间:20分钟;


10路(秀峰华庭—海丰集镇):早6:40-晚17:20,双向对开,班次间隔时间:20分钟;


18路(西溪植物园—头灶):早6:50-晚17:20,双向对开,班次间隔时间20分钟。


2、前往廉贻西郊陵园祭扫的市民可乘坐2路、12路公交车,2路乘至计南村站点,12路乘至永泰园站点,具体安排如下:


2路(东中城东校区—五烈张岳):早6:50-晚17:20,双向对开,班次间隔时间:20分钟;


12路(火车站—廉贻中学):早7:00-晚17:25,双向对开,班次间隔时间:30分钟。


4月1日—4日增开东台陵园清明祭扫公交专线(政务中心—东台陵园),双向发车,途经东亭路、望海路、富腾路、东进路。


四、自驾车辆行驶路线


1、请从市区前往东台陵园祭扫的车辆一律从城东新区科创大厦南红绿灯处右转至经八路,驶至原东蹲公路左转,由公墓南大门进入,北大门驶出;


2、请从市区前往西郊陵园祭扫的车辆一律由344国道陵园入口处进入,从廉贻小街驶出。



清明节提倡文明祭祀的通知范文

1.清明节提倡文明祭祀的通知范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

清明节将至,即将进入祭扫活动的高峰期。为防治大气污染,维护城市良好形象,保护市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清明节期间文明环保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道路路口等公共场所开展焚烧纸钱、烧香化烛、燃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

二、倡导广大市民群众移风易俗,采取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减少祭扫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火灾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社区志愿者、青年志愿者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烧纸、丝带寄哀思、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环保祭扫,引导市民群众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环境。

三、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对本辖区文明环保祭扫工作负总责,要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巡查、执法工作,并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防止不文明祭扫行为发生。

四、市、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祭扫活动的管理和服务,会同工商部门加强对各类丧葬用品生产、批发、零售业户的宣传和巡查,禁止其制作、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区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纸钱,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等行为的巡查和整治,及时清除祭扫纸灰;公安部门要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群众祭扫引发的各类案件。

五、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焚烧纸钱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锡箔、冥钞、纸钱、纸扎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六、市政府将对全市文明环保祭扫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屡查屡犯、造成重大影响的地方和部门责任人予以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

2.清明节提倡文明祭祀的通知范文

清明将至,目前正值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和新冠肺炎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在此期间做到健康祭祀、文明祭祀、安全祭祀,坚决杜绝森林草原火灾和聚集性疫情的发生,现结合我区实际,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健康祭祀。采取错时、分批的方式祭祀,严禁聚集性祭祀。祭祀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好个人卫生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不扎堆、勤洗手,对衣物进行清洁和消毒,不得以祭祀为由聚餐聚会;要及时告知外地的亲人,在疫情解除前尽量不要回乡祭祀。

二、文明祭祀。树立绿色意识、生态意识、公德意识,破除焚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提倡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络祭奠等多样式、现代化方式开展祭祀活动,通过家庭追思、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约方式缅怀亲人。若确需上坟祭祀,祭祀完成后,自觉将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践行文明祭祀。

三、安全祭祀。上坟祭祀的群众必须提前与祭祀地点所在行政村进行预约(进入殡仪服务场所进行祭祀的与服务单位预约),未预约的,一律不准进行上坟祭祀活动。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除殡仪馆、灵堂)燃放烟花、焚烧祭祀用品等方式进行祭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草原、山头等区域;坚决杜绝非生产性用火活动,严禁在禁牧区偷牧放牧,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切实维护森林草原安全。

我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积极倡导移风易俗,用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员文明祭祀、低碳祭祀。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草原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等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3.清明节提倡文明祭祀的通知范文

为确保我区群众清明期间祭祀活动安全、有序、文明、祥和,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殡葬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清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街道要成立清明群众祭祀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在“消防安全、安全防范、交通疏导、人员运输、应急救助、文明服务、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祭祀活动”等方面,制定周密工作计划,把提供文明、安全、有序的祭扫环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防止火灾事故、踩踏事件和群体事件发生作为工作重点,在管理和服务上做到“三落实”,即: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以确保清明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和谐。

2、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确保安全

安全是清明节工作的重中之中重,根据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时间短、空间小、密度高”的特点,各街道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安全稳定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和稳定工作作为清明节群众祭祀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规划,分工协作,协调联动,切实做到监督管理到位,组织落实到位,防范措施到位。要防止发生火灾和人身伤亡等事故;要控制祭祀活动人群的聚集规模,避免发生人流拥挤现象,及时疏导交通流量和人群流量,杜绝一切恶性事件发生。

在清明节前,各街道要对辖区内的公墓、骨灰存放设施等场所的安全防火制度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检查。特别是要对坐落在山林内的公墓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加强防范措施,堵塞各种不安全漏洞。对消防器具配备、电器安全使用、易燃物品存放、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等做到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强焚烧区、停车场等地的管理,完善便民措施,设置监督电话,引导群众文明祭祀。

3、加强思想宣传,引导群众文明祭祀

各街道要发挥好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功能,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传承优良的祭祀习俗,倡导文明祭祀的新风尚、新形式,采取开展宣传周(月)等有效的形式,充分利用社区板报、社区宣传栏、小区广播、宣传车、悬挂标语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关于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及文明祭祀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错峰”祭祀,引导群众错过清明节高峰进行悼念和安葬骨灰,避免因人多车多而发生事故;大力提倡网上祭祀、树葬、海葬等新颖文明祭祀形式。通过宣传营造氛围,更新人们的殡葬观念,摒弃“烧纸祭祀”的陋俗,提高祭祀活动的科学、文明程度。


 

4.清明节提倡文明祭祀的通知范文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当前,尽管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境外输入、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仍然存在,防控任务依然艰巨。为秉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共同度过一个平安和谐、绿色节俭的清明节,特通知如下:

一、严守疫情防控底线。

战疫尚未结束,防疫不能松懈,请大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牢固树立防控意识,坚持个人防护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清明节假期间,应尽量减少外出。外出时,要注意安全,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多消毒等防护措施,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进出公众场所,要自觉遵守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管理规定。

二、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为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和减少交叉感染风险,贵州省民政厅发布《关于清明节期间暂停公墓祭扫等聚集性活动的公告》,望大家周知,并严格遵守公告要求和防疫规定,暂停公墓祭扫等聚集性活动,积极倡导“云”祭扫,提倡以书写寄语、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活动缅怀先辈、追念故人,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树立“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祭扫新风。

祭祀在心不在形,生者的身体健康,就是对逝者的告慰。敬请广大职工及家属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为疫情防控胜利贡献一份力量。

5.清明节提倡文明祭祀的通知范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清明节将至,扫墓祭奠的群众将大量增加,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墓地防火等安全管理工作,倡导文明祭扫,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扫墓祭奠安全工作。各镇(街道)要增强安全意识,把清明节期间的墓地防火、文明祭扫等工作作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社会精神文明的大事来抓,坚决克服麻痹大意、侥幸的思想。

二、加强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各镇(街道)要建立清明节平安祭扫领导机构,完善各项服务保障措施,制定消防安全、防人员踩踏等应急预案。要明确责任人员,特别是各镇的乡村公益性墓地的防火责任人,努力实现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三、加强督查,制定消防措施。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各自辖区内的公益性墓地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力量做好防火隔离带、储水池等消防设施的建造和维护,消除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等周边的安全隐患;认真检查防火物资和消防器材的储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组织力量对街头路边销售的爆竹烟花、纸钱香烛进行清查、封存,在进山入口、墓区入口设卡检查,防止明火祭扫。防火任务较重的镇(街道)应组织专门人员对相关工作进行督查。

四、加强宣传,倡导文明祭奠。要充分利用传统节日时机,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倡导平安、文明、环保、低碳扫墓祭奠,引导群众树立“节地生态安葬”“绿色殡葬”、“生态温岭”的理念。

 

6.清明节提倡文明祭祀的通知范文

各镇(街道)民政办、局属有关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了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苏民电〔20xx〕9号)及全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暨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为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祭扫工作,积极弘扬殡葬新风,过一个生态、文明、平安的清明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要以“文明祭扫、生态殡葬、平安清明”为主题,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纪念先人、缅怀先烈、孝亲感恩的精神需求。各镇(街道)要以清明节为契机,向群众广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使惠民殡葬、绿色殡葬、人文殡葬深入人心。要积极推行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宣传生态安葬对于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文明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大力倡导家庭追思会、网上祭扫、社区公祭等文明祭奠方式,引导和鼓励群众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江葬等生态葬法。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和村民组织的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小区、树林、草坪、建筑物下等场所化纸钱、烧冥物,以防火灾等事故发生,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祭扫责任。清明节期间,是群众祭扫人流、车流高峰期,也是安全事故、火灾的易发期。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清明祭扫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迅速开展清明祭扫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工作,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问题。公墓区、骨灰堂要建设集中焚烧设施,严格限制烧香焚纸,严禁祭扫燃放鞭炮,严禁林区焚烧纸钱等行为,加强火源管控,严防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科学合理设置祭扫观察点,选派专人负责,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为保障我区清明祭扫文明、安全、有序进行,区民政局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张苏平任组长,朱顺林、刁日耕、郑华林、蒋兆国、蒋兆荣、王小培任副组长,刘文洋、李粉彬、王小明、钱新春、全红官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科)。办公室实行值班制度,负责及时掌握和处置职责范围内的各种问题。

三、加强行风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殡葬行风建设,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完善服务设施,规范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好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殡葬收费项目、收费价格、服务质量问题。要宣传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节俭办丧事。要全面推行殡仪服务制度,大力推行殡葬系统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工作的群众满意度。要严格按照“丧属至上、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的要求,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7.清明节提倡文明祭祀的通知范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

为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管理,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祭扫环境,现将20xx年清明节祭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觉加强安全防范,开展文明祭扫活动。清明节是我国一项传统节日,广大市民要倡导新风尚,增强安全意识,开展文明祭扫活动。要采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扫方式,自觉抵制陈规陋习,杜绝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等现象,防止造成人身伤害及火灾隐患。在祭扫场所内,市民按照标牌指示和工作人员引导,有序开展祭扫活动,自觉维护祭扫场所秩序。

二、做好祭扫出行安排,确保交通秩序井然。3月25日—4月5日将是清明祭扫高峰期,祭扫人员最为集中,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3时为高峰时段。因此,建议广大市民主动避开祭扫高峰,错时祭扫,以免造成交通拥挤,尽量选择公交出行方式。

敬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各类车辆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特此公告。


 

8.清明节提倡文明祭祀的通知范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清明节是群众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也是群众开展祭奠活动的高峰期。为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祭扫工作,积极弘扬殡葬新风,过一个生态、文明、平安的清明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要以“文明祭扫、生态殡葬、平安清明”为主题,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纪念先人、缅怀先烈、孝亲感恩的精神需求。要广泛宣传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公墓管理办法》和《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对于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文明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大力倡导家庭追思会、网上祭扫、社区公祭等文明祭奠方式,引导和鼓励群众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等生态葬法。要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小区、树林、草坪、建筑物下等场所化纸钱、烧冥物,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

二、加强协作配合,严格落实安全祭扫责任制。

清明节期间,是群众祭扫人流、车流高峰期,也是安全事故、火灾的易发期。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服务保障能力。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祭扫接待工作方案、人流交通疏导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理设定祭扫路线和区域,疏导分流祭扫群众聚集规模,严防发生踩踏、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要建立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各级宣传、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物价、工商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祭扫设施及周边的防火、交通疏导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公墓、殡仪馆、骨灰堂等群众集中祭扫场所和重点区域进行安全大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宣传部门要紧紧围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平安清明”活动主题,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宣传倡导文明、生态祭扫新风尚;公安交警部门要定人定岗,切实维持祭扫场所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殡葬设施的消防安全检查,设置安全疏散通道,指导培训消防器材使用,消除火险隐患;林业部门要针对春季风干物燥的特点,加强森林防火检查;交通部门要合理调整线路、增加运营车辆,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工商、物价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殡葬用品和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经营欺诈行为,维护好殡葬市场秩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科学合理设置祭扫观察点,选派专人负责,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9.清明节提倡文明祭祀的通知范文

又是一年春草绿,一年一度清明来。清明节祭祀先人、纪念先贤、缅怀先烈,慎终追远,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为了秉承传统,文明祭祀,倡导文明新风,我们倡议:

1、倡导拜祭先烈

突出缅怀革命先烈主题,积极参与为革命先烈扫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网上祭英烈”等活动。把对革命先烈的悼念,化为爱祖国、爱家乡的浓厚情感,化作岗位做贡献、社会做奉献的实际行动。

2、倡导祭祀先祖

《孝经》云: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以扫墓祭奠表达和寄托对已故亲人的思念,怀恩思远,寻根祖先的善德善行,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孝敬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愧于自己的祖先。

3、倡导文明祭祀

人人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崇尚科学,摒弃封建陋习的祭奠方式。提倡鲜花祭奠、网上祭奠、公祭悼念、家庭追思等现代式祭扫活动,用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式表达祭拜逝者的哀悼之情。

4、倡导安全祭祀

清明期间,正值人流和车流高峰,交通拥堵。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自觉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不在交通要道两侧、景区及水源地等处建坟立碑和焚烧冥纸。在公墓祭扫时要听从民政、交管等部门安排,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5、倡导厚养薄葬

发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后,坚持从俭治丧,选择生态葬法,不乱埋乱葬,不修大墓、豪华坟,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共同营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10.清明节提倡文明祭祀的通知范文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清明节即将到来,为确保节日期间全市文明祭祀和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按照民政部和省防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现就清明节期间全市文明祭祀和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关于在城区内进一步规范祭祀行为的通知》要求,全面禁止制造、销售、焚烧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违规祭祀用品。盖州、大石桥城区内参照执行。

二、农村地区要严禁野外违规用火、墓地烧纸焚香等活动。提倡墓地祭祀送鲜花、植树和墓前追思等文明活动。

三、禁止和取缔制造、销售和使用塑料花、绢花、塑料摆件等不可降解材料制作的殡葬用品,限度减少殡葬祭祀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对社会资源的浪费。

四、疫情管控期内,要严格执行相关防疫要求,宣传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劝导外地人员不返乡祭祀,提倡网上缅怀、委托祭扫、家庭追思、传承家教家风等文明祭祀活动。

五、疫情管控期内,暂停全市各级各类公墓的祭扫活动,各殡葬服务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殡葬活动要从简,殡葬守灵人数一般不超过4人,墓地安葬随行人员一般不超过10人,殡仪馆和殡仪服务中心不安排住宿和聚餐。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各级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林草、公安等部门,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和工作职责,对违规者依据情节和后果进行劝导、警告、训诫、行政或刑事拘留。引起森林火灾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2023清明节可以去墓地扫墓吗?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疫情远未结束,输入风险非常严峻。为有效避免疫情期间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交叉感染,全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现就疫情期间清明祭扫服务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1、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即日起,全面暂停到辖区内的陵园、骨灰堂、安息堂等场所和非集中安放的零散坟墓的现场祭扫活动。殡葬服务机构、寺庙管理的陵园、骨灰堂、安息堂等,由管理主体代为祭扫。鼓励有条件的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开设网上祭扫通道。
2、严格祭祀管控。禁止在祠堂、祖厝等场所举行聚集性祭祀活动。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各街道、社区要做好辖区内相关场所巡查管控工作。
3、倡导简约祭扫。广大居民要积极动员境外、在外经商务工等的近亲属暂不返乡,避免旅途可能带来的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提倡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扫等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
4、严禁上山祭扫。街道、社区会同公安、交警、森林防火、城市管理等部门,在各个上山路口设置临时防火、防疫检查站,强化火源管控和上山祭扫人员管控,对不服从管理且教育不听劝阻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今年清明节可以去墓地扫墓吗
今年清明节不可以去墓地扫墓,因为3月份时多地官方发布通知,要求暂停现场祭扫服务,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文明简约的祭扫方式遥寄先人、慎终追远。鼓励有条件的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开设网上祭扫通道。暂停上山和在祠堂、祖厝、墓地等举行各类宗族性、聚集性祭拜活动。
综上所述,关于武汉市今年清明节能扫墓吗的问题,为有效避免疫情期间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交叉感染,全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现就疫情期间
暂停现场祭扫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清明节安全祭祀的通知范文

【 #清明节#导语】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在这一天,人们要带酒食果品和纸钱去墓地悼念死去的亲人。以下是 考 网整理的清明节安全祭祀的通知范文,欢迎阅读!

1.清明节安全祭祀的通知范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民政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得松懈麻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

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做好法规政策标准制定、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检查督导、上报信息等方面工作,切实履行好责任。严格落实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履行“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检查。要密切部门协作,必要时提请当地党委政府成立临时性指挥机构,强化统筹部署和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格局。

要压紧压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责任分解到每个人员、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组织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自查自纠,不留任何漏洞和死角。要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及时有效完成整改任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服务机构自身无法解决的,要重点盯防并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协调解决。要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祭扫高峰期和人员密集期的安全管理,在重点区域建立预警机制和限流分流机制,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严密防范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2.清明节安全祭祀的通知范文

广大市民朋友:

20xx年清明节即将来临,在这缅怀先贤、祭奠逝者、慎终追远的时节,为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树立文明、绿色、低碳、安全的现代殡葬祭扫新风尚,巩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实现建成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目标,特向社会各界及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扫。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念一篇祭文,忆一段往事等方式来缅怀先人。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殡葬改革的新规定,充分发挥在遗体火化、生态安葬、节俭治丧、文明祭祀方面的带头作用。

二、倡导生态祭扫。在祭扫活动中,要服从管理,做到在禁鞭区不燃放烟花,在指定地点和安全区域焚烧纸钱,不使用难降解祭祀用品,为治污减霾贡献力量,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形象。

三、倡导科学祭扫。提倡采用网上祭奠、社区公祭、家庭追思、踏青遥祭等科学、健康的祭扫形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消除因实地祭扫而造成的空间小、密度高的人车拥堵现象。

四、倡导节俭祭扫。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老人在世时勤孝敬、厚赡养,老人去世后节俭治丧,文明祭祀,做到不扰民、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寄存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人居环境。

五、倡导安全祭扫。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避开人流、车流高峰时段,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要自觉维护祭扫场所公共秩序,听从公墓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安排,增强安全意识,严防火灾和挤踏事故的发生。为避免交通拥堵,请广大市民朋友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树立祭扫新风。用文明缅怀、关爱他人的实际行动,成为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扫的带头人,让我们的传统节日成为播撒文明、提升素质的窗口,为建设美丽xx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3.清明节安全祭祀的通知范文


家长朋友及同学们:

清明节即将来临,它是我国传统节日,已列入国家法定假日。是进行祭奠活动的高峰期,人们将以各种方式缅怀英烈、祭奠逝者、祭扫灵墓、悼念先人、寄托哀思,表达怀念之情,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然而,以往每到清明等祭奠时节,烧纸焚香祭奠之风愈演愈烈,路口、江堤、野外墓地、纸制冥品花样繁多,火光冲天,烟雾弥漫。这种不文明、不卫生、不健康的祭扫方式,不仅影响了社会风气,又严重污染环境,还容易引发火险,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隐患。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和公民道德素质,深化文明创建内涵,营造文明灰河良好形象,倡导文明新风尚。桑落墅镇中心小学特提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科学祭祀,摒弃愚昧的祭奠方式。

要自觉开展文明祭奠,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带头“践行荣辱观,崇尚科学,倡导文明祭奠”,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广大公民。

二、倡导环保祭祀,摒弃污染的祭奠方式。

要大力维护优美整洁的农村环境,树立文明意识、科学意识、公德意识,把传统的祭奠习俗用环保、时尚、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等。

三、倡导节俭祭祀,摒弃浪费的祭奠方式。

做到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

四、倡导文明祭祀,摒弃庸俗的祭奠方式。

大力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公祭悼念等多样式、现代式祭扫活动。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用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式进行表达。

五、倡导安全祭祀,摒弃不安全的祭奠方式。

要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做到不在田间、林地、公墓内烧纸焚香、燃放鞭炮,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的发生。一旦出现火险,要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

家长朋友及同学们,继承优良传统,倡导文明祭奠,是新时代对我们提出的新要求,让我们携起手,从点滴做起,用文明祭奠的实际行动,成为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祀的带头人,让我们的节日成为播撒文明、提升素质的窗口,让清明节成为安全、文明、和谐的节日。


 

4.清明节安全祭祀的通知范文

广大市民朋友:

20xx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了进一步革除丧葬陋俗、弘扬殡葬新风尚,促进绿色文明的殡葬理念深入人心,推动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倡议:在全市积极弘扬以文明、低碳、安全的形式开展祭祀活动,以节地、生态、环保的方式安葬骨灰,争做新时代的文明人。

一、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祀、节地安葬。广大干部要自觉执行国家有关殡葬管理规定,带头转变观念,移风易俗,自觉抵制丧事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带头节俭治丧、节地安葬、文明祭扫。逐步形成党员和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良好局面,进一步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二、弘扬殡葬新风,实行文明祭祀。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小区、树林、草坪、建筑物下等场所焚烧纸钱。采用社区公祭、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种植纪念树等文明、环保的形式,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用现代文明的方式来表达。积极响应并大力宣传节地生态葬法,倡导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安放骨灰,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蓝天。

三、发扬传统美德,倡导厚养薄葬。发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多关心老人,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后,倡导从俭办丧,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寄存等生态葬法,不乱埋乱葬,不搞封建迷信,不搞铺张浪费,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四、打造平安清明,确保安全祭扫。清明期间,正值人流、车流高峰,交通拥堵。广大市民应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避开高峰日,错开时段,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要自觉维护祭祀场所公共秩序,在公墓祭扫时要听从民政、公安等管理部门安排,增强安全意识,严防火灾和挤踏等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倡乘坐公交车辆出行,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指挥。在缅怀和追思先人时,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增强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的意识,共度平安清明。

5.清明节安全祭祀的通知范文


群众朋友们:

为进一步革除丧葬陋习,弘扬先进文化,推进社会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活动,以实际行动,用文明、低碳、节俭的方式进行祭扫,争做文明市民,共建美好家园。

一、改变祭奠方式,崇尚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风。要爱护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不在路边、广场、小区等公共场所焚香烧纸、燃放鞭炮,减少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要树立文明低碳祭扫意识,采取鲜花、植树、音乐、时空邮箱、家庭追思会等文明时尚的祭扫方式,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自觉摒弃愚昧落后的祭扫方式,营造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氛围。

二、倡导厚养薄葬,树立绿色低碳的丧葬新风尚。要尊老敬老,提倡长辈在世时多孝敬,过世后不搞大操大办,在祭扫时要环保节俭。要更新传统的骨灰安葬观念,树立文明低碳殡葬新风,倡导实行树葬、花葬等不占土地或少占土地的生态葬法,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不乱埋滥葬,不违规修大坟建大墓,不使用封建迷信用品,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实行错峰祭祀,自觉维护祭奠场所公共秩序。清明节群众集中祭扫可能会导致各墓区人流、车流高度聚集,拥堵现象会成倍增加。广大市民应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避开高峰日,错开时段,提倡步行或乘坐公交车辆出行祭扫,尽量不要乘坐私家车,以减少车辆拥挤现象,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在殡仪馆、公墓、烈士陵园、鸿龙寨陵园等较为集中的祭祀场所,祭扫时要听从管理部门安排,自觉遵守秩序,增强安全意识,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革除鄙俗陋习,倡导移风易俗,自觉文明低碳祭扫,携手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安康!

 

6.清明节安全祭祀的通知范文

清流县各界朋友们:

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时,因为新冠肺炎防疫阻击战到了关键时期,为了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防止聚集活动,县民政局、县殡仪馆特提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家中遥祭、网络祭扫等文明追思的方式表达哀思,尽可能不到公墓、骨灰堂和各处墓区集中祭扫。凡确需前往公墓、骨灰楼堂祭扫的群众,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实行实名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的疏导安排,避免人群聚集,有发烧等相关症状的不得进入相关区域,防止疫情传播扩散。

二、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时间,请尽量避开清明祭扫高峰期,倡导错峰祭扫,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三、提倡鲜花祭奠,倡导文明祭扫。墓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禁止随地焚烧祭品。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强化火源管理,严禁野外用火、严禁在山头、林地点香烛、放鞭炮、烧纸钱,确保每一个山头、每一个入山路口都不出现不安全祭扫行为。坚决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防止发生森林火灾。

四、自觉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组织指挥,做到礼让、有序,互相配合,不争先恐后:交通线路、停车等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不影响他人通行。体弱、患病、高龄老人须由家属陪同参加祭扫活动,家长要监护好小孩,以免发生意外。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让清明节成为更加安全、文明、和谐的节日。用实际行动,展示清流人民良好的精神风貌,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7.清明节安全祭祀的通知范文

亲爱的老师、家长、同学: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我们又迎来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秉承传统,倡导文明祭扫,使清明节成为文明健康、内涵丰富、节俭环保的节假日,我们倡议:

一、文明祭祀

大力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集体公祭、撰写追忆文章等文明祭祀活动,以献一束花、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方式寄托哀思,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

二、科学祭祀

提倡科学意识,改变陈规陋习,坚持移风易俗,树立符合时代发展的新风尚。各位同学和家长,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人。

三、环保祭祀

树立环保意识,自觉做到不携带火源上山,不燃放香蜡纸烛和烟花,不在林区内吸烟,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大力维护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

四、节俭祭祀

遵守社会公德,崇尚尊老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提倡对在世老人尽孝心,多关爱,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时,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

五、网上祭祀

结合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青年志愿者要争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积极参加网上祭英烈活动,传播健康向上的节日文化。

六、安全祭祀

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燃放鞭炮,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的发生。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缅怀、关爱他人的实际行动,表达对先祖、先贤、先烈的怀念之情,表达热爱西宁、建设西宁的赤子之心,为建设幸福、文明西宁作出应有的贡献。

 

8.清明节安全祭祀的通知范文

广大市民朋友:

20xx年清明节即将来临,在这缅怀先贤、祭奠逝者、慎终追远的时节,为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树立文明、绿色、低碳、安全的现代殡葬祭扫新风尚,巩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实现建成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目标,特向社会各界及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扫。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念一篇祭文,忆一段往事等方式来缅怀先人。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殡葬改革的新规定,充分发挥在遗体火化、生态安葬、节俭治丧、文明祭祀方面的带头作用。

二、倡导生态祭扫。在祭扫活动中,要服从管理,做到在禁鞭区不燃放烟花,在指定地点和安全区域焚烧纸钱,不使用难降解祭祀用品,为治污减霾贡献力量,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形象。

三、倡导科学祭扫。提倡采用网上祭奠、社区公祭、家庭追思、踏青遥祭等科学、健康的祭扫形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消除因实地祭扫而造成的空间小、密度高的人车拥堵现象。

四、倡导节俭祭扫。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老人在世时勤孝敬、厚赡养,老人去世后节俭治丧,文明祭祀,做到不扰民、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寄存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人居环境。

五、倡导安全祭扫。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避开人流、车流高峰时段,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要自觉维护祭扫场所公共秩序,听从公墓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安排,增强安全意识,严防火灾和挤踏事故的发生。为避免交通拥堵,请广大市民朋友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树立祭扫新风。用文明缅怀、关爱他人的实际行动,成为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扫的带头人,让我们的传统节日成为播撒文明、提升素质的'窗口,为建设美丽xx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9.清明节安全祭祀的通知范文

春风又绿沣镐地,清净明丽大长安。20xx年清明节即将来临,在这缅怀先贤、祭奠逝者、慎终追远的时节,为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树立文明、绿色、低碳、安全的现代殡葬祭扫新风尚,巩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实现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振兴大xx的追赶超越目标,特向社会各界及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祭扫。大力提倡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忆一段往事等方式来怀念先人,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以健康、文明的方式表达,告别祭扫陋习,营造文明祭扫的社会氛围。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移风易俗。

二、环保祭扫。树立环保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不制造、销售、使用仿真币品。积极投身城市综合管理活动,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秩序,不在非指定地点燃放鞭炮和焚烧祭扫用品,为治污减霾工作贡献力量,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形象。

三、科学祭扫。提倡网上祭奠、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多种形式祭扫活动,以科学、健康的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消除因实地祭扫而造成的短时间、高密度的人车拥堵压力和不安全隐患。

四、节俭祭扫。倡导厚养薄葬,发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多关心老人,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去逝后,倡导从俭办丧,不搞封建迷信,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寄存等节地生态葬法,节约土地资源。

五、安全祭扫。清明节期间,正值人流、车流高峰,广大市民应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避开高峰日,错开时段,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要自觉维护祭扫场所公共秩序,在公墓祭扫时要听从民政、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安排,增强安全意识,严防火灾和挤踏等事故的发生。为避免交通拥堵,请广大市民朋友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文明多快意,平安生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树立祭扫新风。用文明缅怀、关爱他人的实际行动,成为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扫的带头人,让我们的传统节日成为播撒文明、提升素质的窗口,为振兴大xx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10.清明节安全祭祀的通知范文

广大城乡居民:

在清明节,祭奠先人、缅怀逝者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为倡导文明、平安的祭祀理念,助推我县创卫,在全县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偏关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特向全县人民倡议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祀,弘扬文明新风。

一、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文明祭祀新风。自觉破除焚烧香蜡纸锞、燃放鞭炮烟花等陈规陋习。要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力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方式,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提升传统节日的现代意义。

二、树立公德意识,崇尚尊老传统美德。在祭祀过程中不乱扔垃圾,不毁林毁地,不污染空气河流,自觉维护环境的优美、整洁和祭祀的安全。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对在世老人要多关心,多尽孝,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对逝去先祖,要从俭办丧,文明祭祀。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讲文明、树新风,以实际行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绿色、开放新偏关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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