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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学专业排名院校-2022侦查学专业大学排名

来源: 作者:runsly 时间:04-09 手机版

2022侦查学专业大学排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大学,江苏警官学院,山西警察学院,广东警官学院,福建警察学院,四川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新疆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北京警察学院,广西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吉林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历史底蕴深厚,发展稳中求快。学校的前身中原大学诞生于1948年解放战争时期,是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第二书记陈毅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的一所“抗大式”的革命大学。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期间,以中原大学财经学院、政法学院为基础,先后整合中南六省河南大学、中华大学、中山大学、湖南大学、广西大学、南昌大学等高校优质的财经、政法教育资源,荟萃大量学术造诣深厚、教学及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于1953年分别成立了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及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为湖北大学。1971年,湖北大学改名为湖北财经专科学校。1978年1月,更名为湖北财经学院,成为首批恢复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高校之一。

2、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由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最初在北京沙滩红楼办学,1954年迁址至学院路。1960年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重点高校。“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形成一校及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进修学院三院办学格局。进修学院后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单独办学,2000年复并入中国政法大学。

3、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位于著名历史文化名城、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重庆,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重点大学,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成立西南政法学院,郭沫若先生题写院名,首任院长是抗日民族英雄、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

4、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在圣约翰大学旧址成立华东政法学院。1958年,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是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郭为禄教授,校长叶青教授。多年来,华政人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已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5、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历史沿革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创始于1948年7月中共中央在河北解放区建屏县(今平山县)举办的华北保卫干部训练班,历经华北公安干部学校(1949—1950年)、中央公安干部学校(1950—1953年)、中央人民公安学院(1953—1959年)、中央政法干部学校(1959—1982年)和恢复中央人民公安学院(1982—1984年)等发展阶段,1984年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改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998年2月,与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合并,组成新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于1978年开始举办普通本科学历教育,其前身为公安部政法专科学校,1979年更名为国际政治学院,1984年更名为中国人民警官大学)。2000年,交通部北京交通人民警察学校并入学校。校情概况学校创办以来,始终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毛泽东同志多次接见学校学员,邓小平同志亲笔为学校题写校名,江泽民同志为学校题词。2004年10月,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临学校观摩全国公安民警大练兵汇报演练并发表重要讲话。

6、西北政法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是被誉为政法人才培养国家队的“五院四系”之一,是西北地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全国法学高等教育“立格联盟”和西安高水平有特色高校“长安联盟”的成员单位。学校前身是1937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历经延安大学、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北政法干部学校、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等时期,1958年西北大学法律系成建制调入,组建西安政法学院,后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建校以来,学校扎根西部,形成了“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老延大优良传统,铸就了“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校训,凝练了“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的育人理念,培养了16万余名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7、甘肃政法大学

【办学历史】甘肃政法大学是甘肃省省属的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最早建立的省属本科政法院校,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1984年正式成立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学校2006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07年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2017年开办国际生教育,同年被确定为甘肃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全国第二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和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成员。2019年6月,经教育部同意,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机构设置】学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建有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3个、省级智库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兰州市安宁西路校区、兰州市安宁万新路校区、兰州新区校区3个校区。

8、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警官学院是我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的南京市公安学校,1953年更名为江苏省公安学校。1982年成立江苏公安专科学校,1998年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2000年江苏省司法学校并入。2002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江苏警官学院。2007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良好”结论。2011年被省学位委员会列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省立项建设单位,2012年起先后与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办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15年、2016年,先后获批成立公安部现代警务改革研究所、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两个部省智库。2018年,以优异成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建校70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姓党”第一属性、“姓警”第一特征,紧跟时代发展,锐意改革创新,切实发挥江苏公安机关专门人才输送“主渠道”、警察训练“主阵地”、警务研究“主力军”、警务实战“机动队”作用,为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9、山西警察学院

山西警察学院前身是1949年成立的山西省公安学校,是山西省唯一一所本科公安院校。学院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公安厅。1978年以来,学院为全省乃至全国公安政法机关输送了一大批专门人才,其中培养全日制毕业生共5.62余万人,函授、自考生2.5万余人,培训在职民警6.7万余人次。毕业生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公安英雄模范,相当一部分走上了领导岗位,更多的成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骨干。学院被誉为“三晋警官的摇篮”。学院现有2个校区,占地总面积886总建筑面积23.1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6300余人。专任教师310人,其中高级职称132人,一大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公安战线有影响的专家学者活跃在教学一线。同时,学院从公安机关聘请一批公安实战教官承担教学任务。设有13个本科专业,其中公安类专业11个:侦査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禁毒学、公安管理学、公安情报学、交通管理工程、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非公安类专业2个:法学和信息安全。建有3个国家级训练基地,分别是:全国公安民警心理训练山西实验中心、公安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教育训练基地和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训示范基地。

10、广东警官学院

广东警官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主管部门是广东省公安厅,教育教学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2008年,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学院被评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学院是广东省公安机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省级公安民警培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和外警培训基地。在70年的办学实践中,学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坚持政治建校、依法治校,服务政法公安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公安专门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安智库的作用,构建了具有广东公安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形成了政治建校、警务化管理、校局合作协同育人、实战化教学等鲜明的办学特色。【历史沿革】学院前身是广东省公安干部学校,创办于1949年11月。1958年3月,与省政法干校、省民警干训大队、广州市公安学校、广州市行政干部学校合并为广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74年9月,开展普通中专学历教育。1983年3月,建立广东省政法干部学院,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1988年8月,更名为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11、福建警察学院

福建警察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福建省唯一一所以培养公安、司法警察为主的全日制警察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1950年更名为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1980年10月成立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1984年9月警校与干校分开办学。1984年10月在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福建公安专科学校。2000年4月,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和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新的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本科层次的福建警察学院。2010年10月,省委省政府调整福建警察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办学体制,组建新的福建警察学院。学院主校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另有荆溪校区、西二环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513亩,总建筑面积16.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97亿元。建有本科教学实验楼、警务综合实训楼、射击馆、体育馆、武术训练馆、田径场、驾驶训练场、心理训练场、游泳池、模拟法庭等实训场馆。现有馆藏纸质图书53.2万册,电子图书38.7万册,纸质期刊315种,电子期刊8270种。

12、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警察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省公安厅与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共同管理的全省唯一一所全日制政法公安类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于1950年建立的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公安厅公安学校,2000年建立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建立四川警察学院,2011年获批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全国省属公安院校中第六所升本、第一所开展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第一所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学校主校区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占地面积467亩,固定资产总值5.09亿元,教学仪器设备2.12亿元,建有各类实验室、实训场、运动场(馆)111个,与全省公安机关共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9个,图书馆藏书97.68万册。校内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是省级园林式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省级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学校成都校区位于成都市双流区,占地面积243亩,已于2019年9月全面投入使用。学校现有本专科生5429人、硕士研究生39人;在编教职工506人,其中专任教师309人(正高职称45人,副高职称99人,博士88人)。

13、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是司法部直属唯一全日制普通高等警察院校,肩负着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戒毒和社区矫正机关培养高素质后备人才的重任,被誉为我国“司法警官的摇篮”。学校地处河北省保定市,毗邻雄安新区,始建于1956年,原名公安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1983年划归司法部管理,1985年成立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1995年更名为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1999年开始申办普通高校,2002年正式建成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最高学府和刑事司法领军院校,学校建成了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创新基地,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人才服务、培训服务、理论服务。长期以来,学校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形势,不断提升办学层次,拓展办学职能,提高办学水平,2012年8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2年11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建设试点单位,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

14、新疆警察学院

新疆警察学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公安厅管理、教育厅业务指导,是西北地区唯一的公安本科院校。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公安学校,2002年组建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新疆警察学院。学院是“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新疆警察学院基地”。2016年5月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学院坚持服务新疆公安工作、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服务总体国家安全战略,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教学练战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反恐维稳斗争需要、符合新时代公安工作要求的“四个铁一般”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学院有长沙路和米东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0.6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8万平方米,在建总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22.58万元,图书馆藏书50余万册。建设网络舆情导控及网络攻防等实验室12个,反恐VR虚拟仿真等实训室36个,有开放实验室4个,开放实验(实训)项目67个,并与地州公安机关建立协同育人实习实训基地30个。

15、铁道警察学院

铁道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全国唯一专门培养铁路公安专门人才的公安高等院校,1950年创建于北京,1980年迁建郑州,2000年从原铁道部划归公安部管理,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独立举办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更名为铁道警察学院。2017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院应新中国铁路运输安全需求而创立,随新时代铁路事业发展而兴盛。铁路运输安全与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社会安全、民生幸福休戚相关,公安部、河南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学院发展,有关领导多次亲临学院视察指导,对学院建设给予高度肯定。2020年1月,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王小洪等领导对学院发展做出专门批示,为学院新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规划了路径。办学条件。学院现有农业路、龙湖和贾峪三个校区,自有土地931.23亩,总建筑面积14.12万平方米(龙湖校区为新校区,现有在建工程26.26万平方米)。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4830台(件),设备总值8601.5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76.17万册,电子图书140万册,数据库35个。校内实验实训场所48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6个。学科专业。

16、北京警察学院

北京警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北京市公安局为行政主管、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为教育主管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院校;是首都应用型警务人才培养基地、公安理论与实践研究基地、首都在职民警培训基地;同时也是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专车驾驶员培训基地、公安部外警培训基地和警务驾驶训练基地。学院是北京市公安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于1984年1月,其前身是1949年4月成立的北平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公安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始筹建公安高等本科教育,招收本科学生;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在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基础上建立北京警察学院,开展全日制公安高等本专科教育和在职民警训练;2015年,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学院以法学和工学为基础,设有9个本科专业,目前招生的有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交通管理工程和网络安全与执法7个专业,集中于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两个一级学科。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获评“北京市属高校一流专业”,治安学专业被公安部列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培育点),“警务车辆特种驾驶技术”课程被列入国家级精品课程。

17、广西警察学院

历史沿革广西警察学院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公安厅主管,教育教学业务接受教育厅指导的普通本科院校,是公、检、法、司、安等政法机关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前身是1950年1月成立的中共广西省委社会部政训队,先后经历了广西省公安学校、广西公安干部学校、广西政法公安学校、广西政法干部学校、广西人民警察学校、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等发展阶段,2003年改制为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6月,升格为广西警察学院;2018年4月,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并入广西警察学院,实现了办学资源新整合、办学条件新提升。建校以来,学校已向全区各级政法机关输送合格毕业生7万余人,培训在职民警、政法干部和律师10万多人次,毕业生中涌现出一大批全国公安一级、二级英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劳动模范,为公安政法事业发展和平安广西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八桂警官的摇篮”和“法律人才的沃土”。办学条件现有仙葫、五合、长湖3个校区和北海训练基地,校园总面积1869亩,校舍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纸质图书100多万册,电子图书20多万册。

18、江西警察学院

江西警察学院源于1951年成立的江西省公安学校,历经江西政法学院、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2002-2013年与南昌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江西警察学院,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由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实行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公安厅共同管理,以江西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2011年11月公安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江西警察学院协议书,在学院建立全国经济犯罪侦查教育训练基地,成为全国第一所部省共建地方公安本科院校。2013年4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学院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学院被省教育厅列入江西省“十三五”硕士授予权规划建设单位。2018年教育厅批准我院与华东交通大学联合培养法律专业学位警务方向硕士研究生。2019年9月正式招收首届联合培养非全日制法律专业警务方向硕士研究生。基本办学条件。学院校园占地1932.69亩(1288459.78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2.48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0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931.83万元。

19、吉林警察学院

吉林警察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的吉林省公安干部学校,历经吉林省公安学校、吉林省行政干部学校、吉林省政法干部学校、吉林省人民警察学校和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院建设有净月校区和乐山校区,占地面积42.0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8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958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82.6万册,电子图书61.8万种。现有17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7000人。专任教师331人,其中教授37人、副教授102人。博士38人、硕士236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5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4人,省部级教学名师9人,公安部智库专家1人。学院始终坚持服务吉林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宗旨,牢固树立政治建校、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传承“报国荣警、察己修身”的校训精神,以立德树人、培养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和经济社会建设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

20、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是长江以南唯一的公安部直属院校,濒江临海,交通便利,科教资源丰富,在我国公安高等教育布局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使命。学院独立办学始于1953年建立的江苏省南京林业学校,后几经汇流重组,数易校名;1994年9月,改建为林业部南京人民警察学校;2000年3月,升格为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升格为本科院校。学院占地总面积1113亩,总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设有仙林、花园路2个校区。学院设有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公安管理学、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情报学、警务指挥与战术8个本科专业。其中,治安学(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网络安全与执法(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江苏省品牌专业)、刑事科学技术(江苏省重点建设专业)和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特警方向(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培育点)四个优势专业。多年来,学院围绕服务生态环境、森林草原、打击破坏动植物资源犯罪等领域,在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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