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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70万元赔偿金支付期限已到,江秋莲:没收到钱,已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网络 作者:网友上传 时间:06-22 手机版

极目新闻记者 姚赟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暖曦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刘暖曦应当在2023年1月9日之前完成赔偿。10日上午,江秋莲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正在就这笔款项是否到账进行确认。


江秋莲在江歌墓前读判决书(图片来源:江秋莲个人微信公众号)

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青岛中院认为,刘暖曦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暖曦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资料图

此前,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对媒体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暖曦应当在二审判决生效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也就是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1月10日中午12时许,江秋莲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查过账,“没有收到赔偿金,我已经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

此前,刘暖曦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此后其微博被封号。

(来源:极目新闻)

延伸阅读:

江秋莲:从失去江歌那一刻起 我就永远不是赢家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张蓉

面对二审判决书,江秋莲的内心变得平静。收到消息后,她第一时间在打印店把41页判决书打印出来,带着提早订好的鲜花和水果直奔墓园。

2022年最后一个工作日,正午阳光洒在江歌墓前,江秋莲对着墓碑将判决书上的一字一句念了一个多小时,随后止不住地向女儿道歉,“闺女,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她叹息,“这份判决来得太迟”。从年初二审开庭到年尾判决,近一年内,江歌案风波四起、喧嚣不止,网络弥漫着各种猜测,江秋莲感到一股悲凉,自责没保护好女儿的生命,也没守护好她的名誉。

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20万元,共计69.6万元。

江秋莲相信,二审的落槌定音将真相公之于众,是对江歌最好的告慰。然而,这位53岁的母亲感慨自己没有赢,“从失去江歌那一刻开始,我就永远不是赢家。”

斗士

二审宣判带着江秋莲的2022年落幕,她原以为风波就此平息,给案件画下休止符。1月初,江秋莲将88岁的母亲接回了家——过去六年,她为案件奔走,疏于对母亲的照顾,急切地想弥补对母亲的亏欠。可新年第二天,刘暖曦的举动又一次刺痛了她。

1月2日晚上,刘暖曦在微博发出一篇长文,表示对二审判决保留自己的意见和今后维权的权利,回溯江歌遇害后长达6年多的风波,声称自己成为江秋莲炒作的密码。此文获得超800次打赏,截至3日晚,刘暖曦表示共收到2.56万元。

“一个违法失德者竟然打起悲情牌,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江秋莲愤怒地申请微博管理员关闭了刘暖曦的微博账户,并在第二天晚上开直播对刘暖曦文中字句一一拆解、回应。

“所有的财富、所有的热度都给你的妈妈,我只要你把我的江歌还回来,我什么都不要。”从床上爬起来,江秋莲瞬间又穿上铠甲,变回一位愤怒的斗士。



江秋莲和代理律师



江秋莲和代理律师

过去六年多,江秋莲长久展现着这种战斗的姿态。她忍不住关注刘暖曦的一举一动,也同时被他们激怒、伤害,与他们针锋相对。如今回想,她承认自己在无奈之下有过过激的举动,比如,曾将刘暖曦和父母的个人信息发布在网上,曾在刘暖曦老家街道贴上几张大字报。“但如果回到过去,我还是会那么做。”她反问,“如果你被逼到那种绝境,想找到他们,想知道真相,不这么做,又该怎么办?”

六年间,她一次次气到昏厥,身体每况愈下。去年12月中旬,为了一纸判决,江秋莲冒着感染新冠的风险,只身到北京想讨个说法。尽管戴着口罩、防护面罩、手套,抵达北京第二天,江秋莲就“中招”了,“高烧四天才退,咳嗽、有痰,一天得用几包纸。”在北京的最后两天,她一个人躺在酒店的床上,难受得不吃不喝,觉得生命仿佛进入倒计时。

回青岛后,咳嗽依旧不止,这几天,由于风波再起,江秋莲几度睡不好觉。

刘暖曦在文中写,“在过去的六年中,我各种应对失当,才让局面发酵至此。”这句话是江秋莲对这篇文章唯一认可的事实,“之前有那么多机会,如果她亲口告诉我真相,征得我的原谅,我可能一次不原谅、两次不原谅,但是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呢?这个案子肯定不会发生。即便我不依不饶,她不会像现在这样受到大众的谴责。”

“她始终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内心没有真正的歉意,怎么会应对得当呢?”江秋莲说,“我早就不希望她道歉了,我只希望她受到法律的惩罚。”

昭雪

江秋莲将江歌的遗照装裱立在自己的床头,相框旁贴着两个字——“昭雪”。过去六年,她每天对着女儿的照片和“昭雪”两字入睡。



资料图

江歌离世后,江秋莲的生活依旧围着女儿转。六年间,江歌的房间始终维持原貌,每到季节更替,江秋莲仍定时为女儿收拾整理衣物,亲手缝制新棉被,为她的床铺更换适季的被褥。床上总是遵循女儿的习惯,整整齐齐摆着三个枕头,“中间是歌儿睡觉枕的,两侧是枕着看书的,还要侧身靠着睡觉。”唯一的变化是书桌摆上了江歌的照片,两旁摆满了江秋莲养的蝴蝶兰,盛开的花瓣散发着清香。





江歌的床



江歌卧室的蝴蝶兰

江秋莲初中毕业,经营过小超市,开过滴滴,独自抚养了江歌24年。过去,她不养花,也没什么爱好,“唯一的爱好是看着女儿一天天长大,我力所能及地帮助她实现她的愿望。”

送江歌去日本留学,也是江秋莲为女儿实现的一桩愿望。她曾因此遭受邻居在背后讥笑,“没钱还学人家出国”。江秋莲不后悔送女儿出国,可没有及时劝阻江歌在日本接济漂泊的刘暖曦,成为她此生最后悔的一件事。

女儿因此在异国他乡葬送生命。2016年11月3日,确认江歌遇害的消息后,江秋莲瘫软在地,回过神后,脑子里就一个想法——“赴死”。

那时,这位乡村妇女认识的最大的“官”是村支书,她拜托村支书帮她把房子卖掉,钱留给80多岁的母亲养老。随后,她切断了和身边所有亲友的联络,只身启程去日本看江歌最后一眼。

“电话、短信都不回,不想听安慰的声音,也不想听人劝说什么。”江秋莲缩进壳里,一意孤行。但在日本,一位亲戚的短信让她最终选择活了下来。短信只有一句话——“江歌被人害死了,你死了,我们任何人不会为江歌报仇。”江秋莲含泪看清自己的使命,“得活下去为女儿讨回公道。”

网络

维权路上,困难重重,江秋莲说最难的是“时常受制于自己的文化水平,力不从心。”

女儿一度是江秋莲的依靠,即使江歌身在异国,母女俩依旧每天保持联系,那时,江秋莲不会网购,也不会使用手机支付,江歌总是远程帮母亲网购。

后来,生活中毁灭性的变化推着江秋莲不得不学会拥抱网络,她从一根手指在键盘上找字母开始学起打字、回应诽谤,也渐渐学会拍摄剪辑视频,运营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甚至自我取证。



摆满桌子的案件材料

六年间,她受到无数热心网友的帮助,有人教会她使用网络,也有不少人给她捐助善款,帮助她在维权路上走下去。自江歌遇害后,江秋莲几乎将全部身心投入到维权中,一度没有收入,生活也依赖这些陌生网友的捐助。

“如果没有他们,我活不到现在。这是我欠社会的人情债。”江秋莲说,直到去年5月开设网店,自己才重新拥有收入,能够自食其力。

网络为江秋莲重建起和社会接轨的渠道,在她自我封闭、抵触所有亲友关心的时候,这些陌生的温暖顺着网线抵达。她甚至结识了几个和江歌同龄的忘年之交,从起初被年轻人安慰、关心,到后来倾听、解决年轻人生活中的烦恼。



网友送给江秋莲的花

只是,网络的伤害也如影随形。江秋莲时常收到一些陌生来电和短信,社交账号也总是收到形形色色的私信和留言,有劝说,有质疑,有指责,有谩骂……“像一杯纯净水被滴入几滴墨,瞬间就污染了一大片,你眼前只有那片污浊了。”他们总是轻而易举地激怒她,她毫不留情地回怼、晒图抨击,也已经亲手起诉了至少5位网暴者。

1月3日,江秋莲在自己的社交账号郑重发布公告:“刘暖曦的部分支持者,我一定会送你们上法庭,或刑事或民事……”她决心继续起诉污蔑江歌的人。



资料图

对江秋莲而言,江歌案远没有到终点。新的一年,她打算尝试直播带货,积极赚钱,调养身体,用健康的身体继续走在维权路上,直到2037年陈世峰出狱,让他受到中国法律的制裁。



江秋莲每年收到两封陈世峰的服刑报告 资料图

江歌的遭遇一度令江秋莲无法回答,“还要不要叫年轻人善良?”如今,随着二审判决的到来,她对这个问题有了新的思索,“我没办法再去劝人助人为乐。但有一点是坚定的,我们永远不能作恶,不能去害人,这是最基本的人性。”

江歌案刘鑫负什么责

从目前一审判决的内容来看,核心在于刘鑫对于江歌的死亡是否存在过错。存在过错,就要承担民事责任。
1.一审判决传递明确信号,虽然从刑事上拿刘鑫没办法,但刘鑫逃脱不了法律追责,她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2.江歌母亲的索赔数额是按照刘鑫承担全部责任计算的,一审法院认定刘暖曦的行为与江歌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但造成江歌死亡的直接凶手还是陈世峰,因此,一审法院根据江歌案的事发经过、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以及刘鑫行为的因果关系,认定了一个赔偿比例,并没有把全部赔偿责任判给刘鑫,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中的,严重精神损害赔偿非常标准为3000元到5000元的标准,而是判定刘鑫赔偿江秋莲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
法律依据
根据民典法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时请求权主体的确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公平责任原则】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赔偿费用支付方式】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江歌刘鑫案”二审还未出结果,半百女人人设崩塌,翻车了?

从2016年“江歌案”发生至今,已经六年了,大家无不同情的江歌母亲江秋莲,如今却走到了要“翻车”的境地。
作家陈岚,多次在微博中公开质疑江秋莲。
痛斥她“诬陷刘鑫”、“不合规募捐”、“滥用善款”......
网友们也从一开始的:“支持江歌妈妈维权!”
到如今的:“江秋莲才是网暴头子”、“吃女儿的人血馒头”“国家烈士都没她宣传的那么到位”......
发生了巨大的反转。
“江歌刘鑫案”二审判决还未出结果,这个用六年时间为亡女奔波诉讼、跨国打官司、自学法律的半百女人,真的人设崩塌,翻车了吗?
1“江歌案”变成“江歌刘鑫案”事情的来龙去脉是怎样的?2016年9月,中国留学生江歌,为了帮助被前男友威胁、纠缠的闺蜜刘鑫,邀请刘鑫同住。
11月2日,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尾随刘鑫打工,刘鑫下班后与江歌结伴回家。
11月3日凌晨,江歌在家门前被陈世峰连刺11刀失血过多而死。
杀人凶手陈世峰在日本被判有期徒刑20年,刑满回国后将接受二次审判。
而本案最大的争议点是刘鑫,她在江歌发生危险时,就在门内。
是刘鑫锁了门,将江歌置之不理,还是江歌为了保护她故意把门关上?
刘鑫的说法是,她不知道门外是谁,也没有锁门。
陈世峰的律师却说:“江歌按了门铃,刘鑫没有开。”
多方各执一词。
在江歌妈妈看来,江歌的死,刘鑫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于是案件发生两年后,2019年,她对刘鑫提起了诉讼,提出民事索赔203万余元。
“江歌案”真正变成了“江歌刘鑫案”。
2022年1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后改名为刘暖曦)案一审宣判。
法院认为,刘鑫没有如实告知江歌风险,面对危险为求自保置他人安危于不顾,具有明显过错。
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近70万元。
知道判决结果后,江秋莲带着判决书到了江歌墓前,给逝去的江歌读了判决内容。
并且对媒体表示,赔偿金额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结果,一个事实。
她说,得到的赔偿款会全部捐助失学女童。
而刘鑫在一审宣判后向法院提交了上诉,她称判决的结果“每一条都不是,我都能对它进行反驳”。
2022年2月16日,二审开庭后,刘鑫方表示:
没有证据证明刘鑫将门锁闭、刘鑫不可能预判陈世峰会杀人等等。
甚至在法庭上尖叫、痛哭: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不能预知谁会在什么地方杀人。”
总而言之,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
二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至今还未给出判定。
2恩将仇报,刘鑫何至于此?无论当时刘鑫锁没锁门,她在明知道有危险的情况下,让江歌独自一人在门外面对是事实。
在事件发生后300天的时间里,别说道歉,她连见都不见江歌母亲。
即便在江歌的葬礼上,刘鑫也没有出现。
逼不得已,江秋莲只得在网上公布了刘鑫的信息。
刘鑫终于出现,竟然是赤裸裸的威胁:“再出这种新闻我就停止协助警察!”
刘鑫转而在网络上,开始对江秋莲各种辱骂、造谣、阴阳怪气。
甚至直接骂江秋莲:“无耻”、“老婊砸”、“吃人血馄饨”......
疑似刘鑫小号的“冷眼萌叔”更是发布了:“阿姨寄的花圈”、“给您寄了鸽子肉、鸭脖”。
对杀鸡等血腥场景细致描述,故意去揭开江歌被刺颈致死的伤疤。
连带刘鑫的父母,也对江秋莲恶语相向。
“她命短了!”、“你闺女叫人家杀了,你现在又来折腾我们?”
在丑行曝光后,刘鑫终于发现强硬的不行,又转软的,假意道歉。
江秋莲早已看清了刘鑫,“你现在来,是因为你们家的生活受到了影响,并不是因为江歌为你付出了一条命......”
她拒绝了刘鑫假惺惺的和解。
如果说刘鑫当时没有锁门,那她更应该主动配合调查,积极地跟江秋莲说明情况,而不是一再地躲避。
即便她真的锁门,如果她能诚心地悔过和道歉,而不是对死去的闺蜜的妈妈辱骂和造谣,事情都不至于此。
江歌妈妈说:“我不接受刘鑫的道歉,如果她不做那些伤害我的事,也不会有这个案子了。”
3江歌妈妈做错了什么吗?江秋莲在维权之路上,网友对于其“敛财”的争议是最大的。
女儿被害第四天,江歌妈妈就公开了支付宝。
在各个平台,她都开通了打赏功能。(苦咖啡-夏莲是江秋莲的微博ID)
后来她还开通了微博小店、抖音商城等等。
作家陈岚称,六年来江秋莲募集到的善款可能有上千万之多。
江秋莲不光没有对善款的使用做出说明,还放贷90余万给一个叫做陈群的人。
一众网友对江秋莲开始了谩骂:“吃女儿的血馒头”、“消费死者”、“想钱想疯了”......
对于一系列的质疑,江秋莲则拍了一段视频,哭诉自己并没有仔细统计善款,请求有关部门调查。
她表示,借款的90万并未收取利息,只是援助。
并且她只在事件发生的前期,孤身前往日本处理女儿后事的时候,接受过大家的善款。
后期,绝大部分捐款江秋莲都拒收了。
开始带货是为了支撑巨额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自己的生活费。
多名捐赠人也出面表示:“江歌妈妈多次拒收善款”、“我们不需要向她证明善款用途”。
对于江秋莲的善款用途我们暂且不做判断,但说到底,再多的钱能换回江歌的命吗?
江秋莲在法庭上说,对江歌这条生命,金钱是无法衡量的。
除了钱,江秋莲的性格也让她为人诟病。
她没有一味地“善”和忍让,她也有她的冲动,她的愤怒,她的发泄。
对出言不逊的网友,她以牙还牙。
言语之中,“死”、“妈”等字都屡屡出现。
这样的“以暴制暴”让很多人觉得,她粗鲁、恶毒,甚至因此倒戈到刘鑫阵营。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的独生女被人杀害,换了谁,疯魔都是有可能的。
当江秋莲唯一的孩子死去,文明、礼貌、亲切也离她而去了。
她发微博说:“我是一个死人,别和我谈素质修养”。
没有了女儿,她活着的全部意义只剩下找回公道,体面对她来说一文不值。
江秋莲不符合我们对“完美受害者”的期望。
“正义”、“神圣”,永远理性、文明、柔弱、可怜,需要所有人保护。
她身上有的,是一个普通母亲的情感与世俗,她代表着她自己的坚强。
结语:
作为一个人,江秋莲并不完美,但作为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江秋莲已经竭尽所能。
有人说:如果官司赢了,我会教育孩子不做刘鑫那样的人。如果输了,我会教育孩子不做江歌那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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